一、简介
1、人员、机构情况
全办在册工作人员共12人。其中:党员9人。
学历情况:硕士研究生1人、研究生1人、在读研究生1人、大学7人、大专2人
职称情况:高工3人、中级3人、初级6人
内设
机构:内设4个科,即综合科、业务一科、二科、执法检查科。
2、各科承担的工作任务:
一科主要负责市管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网络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等;
二科主要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工程监理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以及评委的管理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执法检查科主要负责受理招投标活动的投诉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综合科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书资料、党群活动、财务、车辆等后勤保障;
二、主要工作职能
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受市建委委托,制定武汉市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及配套政
策。
负责对全市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专业工程招投标、区招投标管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
受理招标申请,审查招标人的资质,核准招标文件与标底,审批招标方式,依法确认招标信息的发布。
监督投标人依法参与投标活动。
负责评标评委库的建立。负责组织评委学习培训和评委成员的资格管理,对工程项目评标评委成员的抽取实施监督。
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工程中标通知书的签发。
依法否决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处罚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
审查承发包工程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依法监督合同的签订、履行。
受理招标代理机构申报和资质初审,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受理和调查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提案、议案以及信访、投诉和纠纷。
三、主要领导:
周才志
主任、书记
65680081
刘兴华
副主任 65680083
周琳丽
副书记
65680084
戴树辉
办主任 65680088
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
邮编:430023
传真:6568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