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咨询电话:65680188
办公地址: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内
实施主体: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监督单位: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
承办单位: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1.招标人于开标前半天内在招投标监管机构监督下,在市交易中心评标专家评委库内随机抽取和通知评委;
2.重大工程项目,招标人对评委有特殊要求的,经批准后,可由招标人推荐评委,由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对评委的抽取;
3.评委的抽取和通知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评委抽取时由招标人主持,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操作,语音通知,招投标监管机构现场监督。评标评委进入评标区实行IC卡管理制度。
(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三)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依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