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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一、《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
二、《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
工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一)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文件;
(二)施工中标通知书;
(三)项目批文;
(四)减免依据(文件)及减免申请报告。
二、符合受理条件的受理;不符合的,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全;
三、 审查:
资料审查,资料完整、符合规定,签署审查意见;不符合规定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办分管领导批准;
五、征收:建设单位填表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武汉市墙改办监督管理科
责任岗位:新型墙体材料基金征收员
收费依据:《关于制定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征收标准的通知》(鄂价房地字[1998]218号)。
收费标准:8元/平方米
联系电话:65680123
办事地点:市建设工程管理“一条龙”服务区墙改窗口(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内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表格下载:武汉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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