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依 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
督工作指南》(建建质[2000]38号)
工作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事项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监理合同、监理许可证;
(四)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五)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勘察资料、设计说明、施工图纸)。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82714275
岗位职责:按照申报标准对资料齐全、规范的予以受理;资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工作时限:当日内完成。
二、审查:
(一)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告知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交纳工程质量监督费;
(二)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按相关要求补正齐全后重新办理。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82714275
岗位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查项目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合法,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办理注册及缴费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工作时限: 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定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82718065
岗位职责:负责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登记审核批准。
四、核发证明材料
签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委派质量监督工程师。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联系电话:82714275
岗位职责:负责签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告知申请人监督工程师姓名及联系方式,进入办理施工许可程序。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依据:鄂价费[2001]329号文。按工程总造价的1.4‰收取。
办事地点:市建设工程管理“一条龙”服务区市政工程窗口
联系电话:656801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