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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并接受管理单位监管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依  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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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第75号)

    四、《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3号)

    范  围:死亡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

    工作程序:

    一、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核实事故情况。

    二、将初步核实情况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24小时内,将事故初步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建委和省建设厅。

    五、督促事故单位整改,消除隐患。

    六、督促落实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

    七、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材料,归档备查。

    责任部门:武汉市城建安全生产管理站

    联系电话:85759944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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