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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建筑验收(评定)程序
依 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武汉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武政[2002]34号)
工作程序:
一、建设单位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一)节能建筑验收申请表;
(二)已批准的设计施工图文件;
(三)建筑物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报告;
(四)外门窗三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变形)和热工性能检测报告;
(五)节能建筑性能评定报告;
(六)其他相关技术文件及相关材料、部品的检测报告等。
二、受理。
三、审查相关技术资料。
四、市节能办技术质量科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到现场检查。
五、分管领导审批。
六、公示(报纸、网站)。
七、回告结果(通过验收,整改,行政处罚)。
工作时限:15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技术质量科
责任岗位:节能建筑验收(评定)员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5楼
联系电话:8575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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