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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文明工地”评审
依 据:
《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109号令)
工作标准与要求:
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和要求,结合季度专项检查及平常巡查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参照文明施工管理的技术标准(见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标准与要求部分),对本年度在建工程进行评审。
工作程序:
一、申报与受理:工程在取得“施工许可”后,由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自愿向工程所在区级文明施工管理部门申报。区级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向申报人提供《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样板工地、文明优良工地申报表》,申报人根据申报种类填写相关内容盖章后,连同相关资料一起送区级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备案。
二、施工期间评鉴意见:由区级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和市级文明施工管理部门一起,对申报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情况按文明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核验,并签署意见。
三、评审委员会评定:区级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将受理的申报项目报市“文明工地”评审办公室,由“文明工地”评审办公室对本年度全市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报评审委员会评定。
四、评审与公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评审情况通过建设网站和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作出表彰决定: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意的项目经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审定,予以通报表彰。
责任部门: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场检查三科。
联系电话:85752307
责任岗位:建筑市场管理员
办公地点:建设大道721号武汉市建管大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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