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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指南》(建建质[2000]38号)

   

登记程序 
    一、申办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办理施工任务手续联系单》;
    2、《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二、质量监督登记审核程序
    1、建设单位领取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据实填写;
    2、承监质监站登记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报送的申报资料;
    3、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建设单位交纳监督费后,承监质监站在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即转入监督程序。
    三、质量监督登记时限
    对符合规定者,即时可办理完毕。
    四、建设单位缴纳工程质量监督费
    1、收费依据:鄂价房服[2006]272号,武房价[2006]164号。
    2、收费标准:已实施监理的工程,按受监工程建安工作量的0.7‰;未实施监理的工程,按受监工程建安工作量的1.05‰。
    办事地点: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质量监督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6568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