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督登记商品混凝土质量?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7-09-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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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工作程序:

  一、申请,提交下列资料:

  (一)、《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核准通知单》;

  (二)、《商品

混凝土使用材料备案证》;

  (三)《武汉市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登记表》。

  二、资料完整,申请人缴纳监督费后,监督部门在《武汉市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以内

  三、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监督:

  (一)、查验商品混凝土使用材料检验报告单;

  (二)、商品混凝土及使用材料随机抽样检测;

  (三)、发布产品质量综合评价信息;

  (四)、督促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四、主体结构完工,资料归档。

工作时限:生产过程中定期检查、发布评价信息

责任部门: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质量监督科

责任岗位: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员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3楼

收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收费有关规定的通知》(鄂价费字[93]79号文)。

联系电话:85767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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