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商品混凝土预付款?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7-09-19 浏览次数:
站内检索

依 据:

  一、《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

  二、《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与劳动者工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3]102号)

  三、《关于预防和制止拖欠商品混凝土款

的通知》(武建建管字[2003]6号)

工作程序:

  一、商品混凝土买卖双方按照《武汉市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买卖合同。

  二、商品混凝土买方将预付款存入卖方指定的帐户。

  三、商品混凝土预付款支付登记,提交下列资料:

  (一)、《武汉市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一式三份,有补充合同或协议的,一并提交;

  (二)、经买卖双方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商品混凝土支付(返退)登记表》;

  (三)、预付款缴款银行凭证。

  四、资料完整,出具代收收据;

  办事地点:市建设工程管理"一条龙"服务区商品混凝土窗口

  工作时限:1个工作日以内

  五、合同履行完成,买卖双方在《商品混凝土预付款支付(返退)登记表》相应栏目注明商品混凝土付款额度、预付款返退意见。

  六、商品混凝土预付款返退申请,提交下列资料:

  (一)、商品混凝土用量结算清单;

  (二)、商品混凝土付款凭证(资料);

  (三)、《商品混凝土预付款支付(返退)登记表》;

  (四)、预付款收款收据。

  七、核查资料。

  八、资料完整,返退预付款。

  九、资料归档。

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部门:武汉商品混凝土管理站综合业务科

责任岗位:商品混凝土预付款管理员。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3楼

收费依据:

  一、《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市商品混凝土履约合同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房服函[2003]159号)

  二、武汉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市商品混凝土履约合同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武价房字[2003]150号)

联系电话:85764414、65680124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相关新闻

欢迎进入武汉建设论坛发表您的意见

发表评论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请在下面输入您的昵称,你也可以匿名发表。您的感言将在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请您关注。
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