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工作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市政
工程安全监督事项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中标通知书;
(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三)安全责任委托书,安全员上岗证书;
(四)《武汉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4份)。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电话: 82714275
岗位职责:按照申报标准对资料完整、规范的予以受理;资料不完整的,退回申请人,并告
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工作时限:当日内完成。
二、审查:
(一)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告知施工单位按相关规定交纳安全技术服务费。
(二)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按相关要求补正齐全后重新办理。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电话: 82714275
岗位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审查项目申报资料是否真实、合法,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办理注册及缴费手续。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工作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审定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电话:82718065
岗位职责: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登记审核批准。
四、核发证明材料
签发《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监督登记表》,委派安全监督工程师。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电话:82714275
岗位职责:负责签发《市政工程安全施工监督登记表》,告知申请人监督工程师姓名及联系方式,进入办理施工许可程序。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依据:鄂价费[2004]22号文。城区内按工程总造价的1.2‰收取,远城区按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
办事地点:市建设工程管理"一条龙"服务区市政工程窗口(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内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电话:6568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