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返退墙改专项基金?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7-09-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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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据:

  一、《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37号);

  二、《关于墙改专项用费征收、返退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墙改办字[2001]5号文);

  三、《关于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若干意见》(武建建办字[2003]74号文)。

工作程序:

  一、 退申请,建设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专项基金缴纳收据;

  (三)墙体材料验收单;

  (四)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二、受理,审查资料。

  三、办领导批准。

  四、回告建设单位。

  五、办理返退手续。

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武汉市墙改办监督管理科

责任岗位:墙改基金管理员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5楼

联系电话:电话:8580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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