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
一、《湖北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137号);
二、《关于墙改专项用费征收、返退工作的实施意见》(武墙改办字[2001]5号文);
三、《关于发展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若干意见》(武建建办字[2003]74号文)。
工作程序:
一、 退申请,建设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专项基金缴纳收据;
(三)墙体材料验收单;
(四)专项基金返退申请表。
二、受理,审查资料。
三、办领导批准。
四、回告建设单位。
五、办理返退手续。
工作时限:7个工作日内
责任部门:武汉市墙改办监督管理科
责任岗位:墙改基金管理员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5楼
联系电话:电话:8580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