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作程序:
一、 备案申请,合同双方提交下列资料:
(一)、工程中标通知书;
(二)、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预算单;
(三)、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一式三份);
(四)、商品混凝土保证金缴款凭证;
(五)、《预付款支付(返退)登记表》。
二、资料核查。资料应真实、完整。
三、合同备案。
符合条件,发放《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核准通知单》;
不符合条件,及时告知备案申请人。
四、资料存档。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部门: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市场管理科
责任岗位: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员
办事地点:市建设工程管理"一条龙"服务区商品混凝土窗口
收费依据:《关于核定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房地字[2000]49号)
联系电话:85722306、656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