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调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作者来源: 武汉建设 日期: 2007-09-20 浏览次数:
站内检索

依 据:

    一、《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二、《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

工作程序:

    一、调解申请

    (一)工程造

价纠纷各方一并到场;

    (二)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执业资格证书;

    二、提供涉及纠纷事项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

    三、填写《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记录表》中需调解的主要内容。

    四、依据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政策进行解释、调解。

工作时限:情况清楚者当时答复;需到现场踏勘者3个工作日内答复。

责任部门:市造价管理站预算定额科

责任岗位:科长

联系电话:85723654

办事地点:汉口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6楼

打印  刷新   返回顶部  关闭
 
相关新闻

欢迎进入武汉建设论坛发表您的意见

· 如何委托编制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2007年09月20日
· 如何监督工程竣工结算? 2007年09月19日
· 如何报考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 2007年09月19日
· 如何备案建设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2007年09月20日
发表评论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请在下面输入您的昵称,你也可以匿名发表。您的感言将在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才能发布,请您关注。
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