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
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二、《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9号)
工作标准与要求:
一、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材料堆放、加工制
作区、生活设施等科学规划合理布置并绘制成图,字迹清楚、内容与现场相符。
二、施工现场围墙
施工现场要封闭打围,围墙高2.4m,墙体安全牢固。成片建设的小区内各施工单位工地间要设置隔断或围墙(高2m,其它同上)。工地大门要牢固、美观,围墙顶端禁止搭设其它设施,墙体白色,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现象。
三、施工道口及场内路面硬覆盖
临街工地只许设置一个进出道口,其它路段工地原则上不超过2个。道口宽度不超过5m,进出道口和工地内场道路要用砼实行硬覆盖,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四、封闭作业
施工人员的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围墙内进行,围墙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度网(2000目及以上)进行封闭。采用提升或滑模板工艺的,封闭与作业面同步进行。工程外立面要求干净整齐、美观、牢固无破损。
五、冲洗保洁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距大门1m处,深度不低于30cm,冲洗槽两端向内倾斜,冲洗槽与大门一致,宽50cm,深30cm。沉淀池规格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工地大门墙体中轴线设置档水、减速坡,施工现场应配置专职保洁员,负责工地内场保洁和"门前三包"。
六、材料堆放与管理
施工机具设备及建筑材料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粉尘材料入库保管,沙石料、渣土须洒水或遮盖控制扬尘,建筑材料应设标识牌,标识产地、名称、规格、责任人等。
七、临时生活设施
现场办公、职工宿舍、食堂、厕所、冲澡房和开水房等按施工现场平面图建设,通风采光。办公楼用新材料组装活动房屋、职工宿舍应设置高低床、地面应硬化,室内保持清洁、整齐,食堂和厕所间隔距离不少于20m。食堂应配置纱门、纱窗、纱罩、防鼠防蝇设施。工地应设水冲厕所,并保持清洁卫生。施工现场设置带盖垃圾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应分开堆放,并及时清运。
八、施工标志牌
施工标志牌应包含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总设计师、保洁员、市管员姓名等内容,尺寸为120×80cm。标志牌悬挂在工地大门醒目处,安装牢固、字迹清楚,无破损、无污渍。
工作程序:
一、文明施工管理"开工"现场勘验程序
(一)开工申请:工程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由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向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提出文明施工开工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该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文明施工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二)现场勘验:主管科室接到施工企业(建设单位)文明施工开工报告后,及时组织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按照工作标准和要求进行实地勘验,提供技术咨询,并填写勘验报告,或者制作勘验笔录。
(三)勘验结果:主管部门根据现场勘验报告和工作标准、要求作出同意开工或整改决定。
(四)发放证件:勘验结果合格后,核发"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合格证"。
二、文明施工管理"竣工"现场勘验程序
(一)竣工申请:由工程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向文明施工主管部门提出竣工备案申请。主管科室负责登记、填表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二)现场勘验:主管部门接到竣工报告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填写勘验报告。
(三)勘验结果: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勘验报告进行核定,对勘验结果合格的,应及时予以办理;对勘验结果不合格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对勘验结果合格者应及时在工程竣工备案报告上签署合格意见。
责任部门: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场检查三科。
联系电话:85752307
责任岗位:建筑市场管理员
收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技术咨询服务费
收费依据: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武汉市现场文明施工技术指导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房服函[2003]105号),按合同价的0.8‰收取。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武汉市建管大楼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