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
《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审查范围:
在汉承揽业务且单位工商注册地非湖北省、武汉市的勘察设计单位
审查所
需资料:
一、湖北省建设厅《登记备案通知书》;
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三、勘察、设计合同原件;
四、来汉人员表及人员相关证件、执业印章。
工作程序:
一、武汉勘察设计大厦一楼"窗口"受理;
二、经办人员审查;
三、工程勘察设计处核准。
工作时限:自收到审查所需要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 费:不收费
责任部门: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处
责任岗位:处长 电话:85730114 85730737 85730110
办事地点:武汉市台北路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