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三、《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工作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外地来汉施工企业申请办理备案时应提供下列资
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三)工程建设发包单位邀请招标函(文件)及建设项目报建表复印件或公开招标公告;
(四)外省企业由所在省建设厅(建委)出具的外出介绍信、本省企业由所在地、市建委(建工局)出具介绍信;
(五) 省企业持湖北省建设厅印发的《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施工投标登记表》;
(六)企业法人委托(任命),进汉施工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关文件及职称证件;
(七)企业进汉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主要经济管理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八)企业外出承包工程计划生育责任状。
二、审查
市建委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要求进行审查,资料不完整的,要求补正,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说明理由。
三、核发外地来汉施工企业档案管理登记证
对符合条件的外来施工企业核发《外地来汉施工企业档案管理登记证》。
工作时限:资料完整,收到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市建委建管办
联系电话:85780963
责任岗位:主任科员
办事地点: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