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
二、《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建[2000]128号)
工作程序:
一、单位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资质升级申请报告;
(二)资质升级申请表一式三份;
(三)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及原资质批准文件;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有更名请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股东协议书,出资证明(附公证书)(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六)公司章程;
(七)注册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八)办公场所证明(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九)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资格,职称,身份证(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十)有效的从业人员人事代理合同及交纳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凭证(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十一)近三年各年度营业收入的审计报告或交纳营业税的发票(检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资料签收并发回执单。
三、受理,初审;
按照建设部令第74号的有关规定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四、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报省建设厅审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即时告知申请人;
五、根据省建设厅,建设部的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工作时限: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上报工作。
责任部门:市造价管理站预算管理科
责任岗位:科长
联系电话:85780793
办事地点:汉口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六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