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
工作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在申请办理企业资质事项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企业章程;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身份证;
(五)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身份证;
(六)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七)验资以及审计报告;
(八)需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82714275
岗位职责:按照规定查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将申办材料退回申办人,并且将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工作时限:当日内完成
二、审查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82714275
岗位职责:初审符合申报要求的报市建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处审核,初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即时告知申请人。
工作时限:自收到企业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审定
责任部门: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处 电话:85808169
岗位职责:合格后签署初审意见,由市建委建管办汇总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四、告知
根据省建设厅审批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
责任部门: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话:82714275
办事地点: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305号)
电话:8271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