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文【2008】122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委(建设局):
经审查,批准武汉市江环市政环境设计中心等9家企业的10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升级、增项、转正。
特此通知。
附件:1、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升级、增项企业名单 2、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转正企业名单
湖北省建设厅
二00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