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8]150号)文件要求,“8月底前由县(市)自查,向市(州)申报;9月底前为市(州)考核,向省建设厅村镇建设处推荐。”,为将各区自查验
收工作与市专家小组指导工作紧密结合,对全市考核工作作预安排,现将我市全省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区自查时间安排
各区自查由区建设局组织,除自查时间外,其余由各区自行安排;自查标准及办法按《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办法》(鄂建[2008]49号)、《市建委关于组织全省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考评工作安排的通知》(武建〔2005〕209号)及其附件执行。市派专家小组参加,不参与区自查打分等工作,仅起指导作用,在各区自查工作结束时对区镇创建工作进行点评。自查时间安排为:
8月12日
新洲区;8月13日 黄陂区;
8月14日
江夏区;8月15日 汉南区。
二、全市考核工作预安排
全市考核工作时间初定为:9月15-18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市建委村镇处
二00八年八月五日